2010年4月13日星期二

張五常: 名畫失竊案 兩被告稍後宣判


著名 經濟學家 張五常

張五常: 名畫失竊案 兩被告稍後宣判 
日期: 2010-04-13 HKT 12:23

一對夫婦被控偷取屬於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畫廊的三幅名畫後變賣的案件,稍後於區域法院宣判。

法官判案時說,不相信曾任畫廊經理的女被告所說,三幅畫是張五常送贈,因為當中沒有證據支持,而女被告亦沒有向公司任何人講出這件事,非常可疑。

至於女被告的丈夫協助出售名畫,法官指,由於被告是受女事主指使,男被告未必知道太太三幅畫的來源是否合法,基於疑點歸於被告,法官批准男被告離開犯人欄。

至於有關女被告非法申領應酬津貼,法官說,由於被告向警方錄取口供時,已承認部分開支是自己與朋友及同事用膳的開支,因此被告是明知不合乎資格,仍然去申請津貼,是不誠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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