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政府: 不會改變 與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局長 陳家強

政府: 不會改變 與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日期: 2010-01-20 HKT 13:15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需要實施獨立的稅收安排,目前與內地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符合兩地經濟利益以及相關法例精神。

多名議員指出,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已逐漸深化,不少香港人在香港支薪但在內地工作,但在目前的協議下,如在內地逗留超過183天,需要向內地徵稅,有議員要求政府修訂安排,將逗留上限延長至270天,否則影響「1小時生活圈」計劃,阻礙粵港兩地經濟融合,陳家強認為,有需要時會向內地反映,但現階段毋須改變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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