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警方: 強烈譴責破壞社會安寧和擾亂公眾秩序


警方機動部隊

警方: 強烈譴責破壞社會安寧和擾亂公眾秩序
日期: 2010-01-17 HKT 02:10

警方強烈譴責破壞社會安寧和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呼籲留守在立法會外的示威者保持冷靜和克制,並盡快離開。

發言人表示,警方絕對不會容忍任何蓄意的暴力、破壞公眾秩序和社會安寧的行為,指示威者已經霸佔立法會附近道路一段時間,呼籲他們立即停止阻塞馬路和破壞社會安寧。

發言人說,尊重巿民享有表達意見和遊行集會的自由,但應該以理性及和平的態度表達意見。

網誌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