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

流動網絡商: 需繳付互連費規管指引明起撤銷


流動網絡商: 需繳付互連費規管指引明起撤銷
日期: 2009-04-26 HKT 10:35

電訊管理局表示,將於明天撤銷流動網絡商,需繳付流動網絡與固定網絡之間互連費用的規管指引,日後由網絡商自行釐定,毋須事前規管。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部份網絡商已就過渡期後安排達成協議,顯示由市場釐定互連費是可行的,而俗稱「毋須拆帳」的模式亦較獲接納。

電訊管理局在07年開始,訂立兩年過渡期,讓流動和固定網絡商商議新的互連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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