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

政府: 邀請業界 競投無線電頻譜 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流動電視服務

政府: 邀請業界 競投無線電頻譜 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日期: 2010-02-26 HKT 17:36

電訊管理局邀請業界申請參與於5月舉行的有關678-686兆赫頻帶內的無線電頻譜拍賣,以在香港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

今次無線電頻譜配置有效期為15年,最低頻譜使用費為2400萬元。

獲發綜合傳送者牌照和指配無線電頻譜的成功競投人,須使用最少75%的傳輸容量傳送流動電視內容,並由獲發牌照起計的18個月內提供服務,覆蓋本港最少一半人口。

電訊局發言人表示,目前第二代半和第三代流動網絡營辦商,以串流點對點技術發送視聽內容予消費者。

擬指配的678-686兆赫的頻帶,可讓營辦商採用廣播類多點技術,把視聽內容發送至更多消費者。

新營辦商和現行持牌人均可參與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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