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安永: 內地訂立轉讓定價新規定 或影響港企盈利


安永: 內地訂立轉讓定價新規定 或影響港企盈利
日期: 2009-10-12 HKT 16:59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華南及香港區轉讓定價服務主管張柏寧表示,金融海嘯令各地政府需要提高財政收入以應付經濟的挑戰,稅務機關會提升「轉讓定價」稅務處理的要求,例如內地早前進一步確認企業要就「轉讓定價」提交完備文件。

有關規定有10年的追溯期,內地企業需要於年底遞交今年的相關文檔。

張柏寧相信,規定將對影響本港上市公司08年的盈利表現,但具體影響視乎執法力度。

「轉讓定價」是指,如果港商在本港的公司,與集團內地廠房就產品、服務或無形資產等項目進行關連交易,內地稅務機關會審視作價是否合理,如作價過低,稅務機關可以追收稅款,除非公司有足夠文件證明作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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