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

政府建議: 找換店 須領牌 以打擊洗黑錢


政府建議: 找換店 須領牌 以打擊洗黑錢
日期: 2009-07-11 HKT 08:55

政府建議立法打擊洗黑錢,找換店要向海關領牌,兌錢的客戶要登記身份證等個人資料。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署理副秘書長關婉儀表示,找換店要遵守私隱條例,不可以盜用客戶資料。

她表示: 法例執行初期,市民可能不習慣,但有關做法有助本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當局亦會向找換店職員提供培訓。

網誌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