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政府: 重申所謂公投 對推動政制發展設置新障礙


行政長官 曾蔭權

政府: 重申所謂公投 對推動政制發展設置新障礙
日期: 2010-01-21 HKT 20:58

公民黨及社民連五名立法會議員參與五區請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在《基本法》下沒有公投制度。

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

發言人說,當局認為這些行動會分化社會,對進一步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發展設置新障礙,又強調有關請辭是無需要,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發言人補充,要真正推動香港政制發展,須依照《基本法》安排,爭取三方面的共識,即是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會認同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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